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晶 凌翔)2023年至2025年间,当事人陈某因其购买的商品房相关问题先后向醴陵法院提起6起行政诉讼,形成一人多案、连环诉讼的困局。醴陵市人民法院一方面通过公平公正的裁判指引,为当事人提供明确的法律预期,一方面通过多次走访、多部门协商等方式,形成争议化解强大合力,最终使得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陈某诉称,其于2020年购买了株洲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认为该开发商在建设工程中存在未依据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地面停车位、乱搭乱建、未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便交付房屋等问题。陈某要求当地相关行政部门对该开发商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遂先后向当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因陈某认为上述部门未按其申请对相关问题作出处理,自2023年起,围绕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等事由连续提起多起诉讼。
其中,连环诉讼中的前两次诉讼,因陈某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醴陵法院依法驳回了其起诉。但陈某始终坚持其享有诉讼主体资格,后继续以不同部门为被告提起诉讼。
醴陵法院考虑到衣食住行乃普通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该案关乎当事人的居住房屋,陈某多次诉讼维权从情理上可以理解,而单纯机械地依程序驳回,并不能真正解决争议。在后续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注重了解陈某的真实诉求,在厘清诉求的基础上找准化解突破口。针对案涉纠纷时间跨度较长,陈某对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行为情绪较大等问题,承办法官多次与其当面或电话沟通案情,向其释明法律、讲明法理。同时,承办法官多次与当地党委政府及被诉行政机关沟通化解方案,组织不同案件涉及的多个行政机关及开发商共同参与协调,力求一揽子解决本案纠纷。
这种部门联动化解方式,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行政机关重视其诉求并积极解决,并非各个部门“踢皮球”。最终,在法院及当地政府、住建局、城管局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陈某与开发商株洲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于2025年3月28日向醴陵法院申请撤回对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相关案件的起诉,并向行政机关出具了息诉息访承诺。自此,陈某与多个行政机关将近两年的行政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双方之间的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行政案件若仅追求结案了事,可能导致当事人反复申诉、信访或衍生新的诉讼。醴陵法院通过分析争议根源,推动问题一揽子解决,减少案结事未了的隐患,避免了程序空转,达到化解深层矛盾的效果。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对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民法治信心具有重大意义。
下一步,醴陵法院将持续深化“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把行政审判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让更多行政争议驶入“实质化解”快车道,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司法动能。
责编:刘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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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